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开展2021年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普及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行为,8月30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主题的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主要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介绍生态文明理念及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国家、区市党委和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的方针政策、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等知识,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局面。
各县(区)也于本月开展了相关系列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法规与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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