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拉委办发【2019】52号),拉萨市下辖8县(区)设生态环境分局,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张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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