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罗杰同志带领厅监察室、生态处负责人赴拉萨市林周县检查指导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格桑巴珠,林周县副县长李辉、林周县分局局长格桑次仁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深入林周县财胜矿业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了矿山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整改等情况。经查,检查组对林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给予肯定。
罗杰要求,林周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优先地位,精心组织实施,抓好问题整改,守好生态底线,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罗杰强调,一是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安全意识,强化生态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全县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二是针对遗留问题,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高效整改方案,力争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问题的生态修复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三是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矿山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改,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县域内矿山矿企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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