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城关区生态分局、城关区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城关区2家废旧物品回收站、1家销售散煤点及纳金乡嘎巴村境内东环路段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经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无证经营、场地环境“散乱污”、未按规定进行搬迁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要求企业在限期内落实搬迁和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并将相关整改情况报送有关部门。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