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生态环境要闻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拉萨市建设生态文明高地的若干决定》(草案)征求意见会

发布时间:2021-05-28 09:43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根据《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拉萨市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有效推进《拉萨市建设生态文明高地的若干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法工作,5月27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拉萨市建设生态文明高地的若干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征求意见会,会议邀请了市司法局立法科张坤科长,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辛建伟律师。

会议由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丽琼主持,市公安局、发改委、住建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城管局、交通局,商务局、旅发局、卫健委等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听取了起草部门对该《决定》(草案)的汇报,市司法局张坤科长和辛建伟律师从立法技术、实际操作、立法规范等方面对该《决定》(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逐一对该《决定》(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会议要求参会部门以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不重复”等基本原则,认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职责,做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在严格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拉萨市工作实际,对该《决定》(草案)中需要修改或未提及的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务必于5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各自反馈意见经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报生态环境局汇总。

责任编辑:法规与宣传科

生态文明高地.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