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
行政执法主体为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2.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共135项,目前正在更新中。
3.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4.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拉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整合局机关内设机构执法职责、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市本级及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三个市辖区行政区划内(含市属各功能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域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执法人员在岗49人、取得执法资格证并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有42人,执法力量占85%,全员参与执法。
5.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1宗,罚没收入1855万余元。
6.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65宗,予以许可153宗。
7.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2宗。
8.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9.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128次。
10.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11.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
12.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13.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1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7宗。
15. 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2年共受理330起,其中:噪声258起,水3起,大气69起。
2023年2月26日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青梅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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