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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2-28 10:4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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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为2021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本级单位,无二级决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拉委办发【2019】52号)文件精神,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拉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分配自治区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4、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拉萨建设和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意见建议。按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拉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及建设。组织辖区内环境执法监测、信访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监测市场化培育和监督管理。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10、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拉萨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下设县分局8个,为派出机构;机关科室8个

派出机构: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尼木县分局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墨竹工卡县分局

机关科室:

1、办公室

2、综合规划科

3、法规与宣传科

4、自然生态保护科

5、污染防治管理科

6、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7、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8、政工人事科

第二部分  拉萨市环境保护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环境保护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5822.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277.71万元,与2020年9004.4万元相比,收入总计下降3181.84万元,降比35.3%。

(二)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支出总计5764.6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64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55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57.9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822.56万元。其中财政收入5696.9万元。占比97.8%。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57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63万元,占比50.6%,项目支出2850.04万元,占比49.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692.5万元,占2021年支出总数的98.7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即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与2020年5624.13万元相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加68.37万元,增比1.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总支出56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63万元,占比51.2%,主要用于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777.87万元,占比48.8%,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节能保护(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1955.64万元。

2、节能保护(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7万元。

3、节能保护(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92.63万元。

4、节能保护(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18.79万元。

5、节能保护(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62.74万元。

6、节能保护(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53.37万元。

7、节能保护(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630.79万元。

8、节能保护(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163.29万元。

9、节能保护(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30.32万元。

10、节能保护(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175.86万元。

12、节能保护(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支出(项)18.81万元。

13、节能保护(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支出(项)220.48万元。

14、节能保护(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8万元。

15、节能保护(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318.37万元。

16、节能保护(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00.88万元。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2.08万元。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14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1.64万元。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7.96万元。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57万元。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8.55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113.59

116.07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0.97

0.45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

        2)公务接待的人数

20

3.公务用车经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2.62

115.62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7

27

说明:1.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实际支出“三公”经费116.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6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数(112.62万元)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14.83万元)增长了1.24万元,增比为1%。“公务”接待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车辆使用年限越来越长,近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用车量加大,加之下乡路况较差,多车辆的磨损较为严重,因此车辆维修费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细说明

1)因公出国():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比125%。共接待2批次,20人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但未出现超预算现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6.07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增比0.9%。截止2021年底,车辆保有量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20辆(专用车辆5辆为危废处置中心车辆5辆)。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2辆,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车辆为专用车辆,不占车辆编制数。公务用车无超编制现象。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98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86.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基本支出2914.63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2784.14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130.4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购置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716.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共有房屋面积36153.4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0329.56平方米,其他生产用房1168.68平方米,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1316平方米,居住用房3253.2,其他用房96平方米;车辆保有量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20辆(专用车辆5辆为危废处置中心车辆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实施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优化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未安排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共投入项目资金2850.04万元。重点投入的项目有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运营补助630.79万元。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和使用,有效地处置了自治区内危险废物和拉萨市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2021年,该处置中心共处置了医疗废物1428.61吨,危险废物1487.52吨。通过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群众健康、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起了重要作用。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度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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