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要求,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以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情况以及执法着装规范等内容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环境执法行为,促进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和人员依法履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挥执法稽查内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通过不断完善执法稽查工作机制,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稽查重点。对执法力度疲软、群众反映强烈和环境问题敏感性强的县加大执法稽查力度,重点稽查现场检查不规范、执法“走过场”问题,严肃查处有案不查、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履职不到位的案件,做到“一案双查”“一案多查”。
(三)强化方法创新。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非现场稽查,提高稽查效能。加强跨县(区)、跨部门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共同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稽查内容
(一)现场执法规范性。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系列文件和制度要求,重点对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执法笔录制作完整性和规范性开展稽查。
(二)执法案卷质量。重点稽查案件调查中证据材料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处罚避重就轻、案件应移未移、以罚代管等问题。
(三)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重点稽查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上报现场检查数据情况以及是否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案件查办等内容。
(四)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情况。依据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重点稽查部分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情况。
(五)执法着装规范性。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重点稽查着装规范制度建立情况和执法人员未着装、制服与便服混穿、标志佩戴不规范、歪戴檐帽、披衣敞怀等明显影响整洁统一形象的情况。
四、稽查方式
根据日常执法检查情况及案件移送情况,对曲水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
1.实地稽查。以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2.非现场稽查。运用移动执法系统手段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为加快构建我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科学制定环境执法稽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规范开展稽查工作。稽查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开展集中稽查培训。被稽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符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中奖惩行为的,按规定表扬、批评或追究责任。
(二)严格流程,及时通报。按照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明细表,开展执法稽查并留存备查。对涉及需其他部门统筹解决的环境问题,应提出明确协办要求和整改时限,妥善解决;对于涉及生态环境系统内部规范行政方面问题的,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应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传导压力,落实整改。针对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个别约谈、全局通报、移交至局作风办等措施,持续传导压力,强化整改落实,确保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青梅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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