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拉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藏环办〔2021〕49号)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修订后的拉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正式发布。
本清单有效期为2022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期间按照文件规定实行新增、移出动态管理。
监督举报电话:12369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桑嘎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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