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拉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和个人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于2023年12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内容时,应附上必要的情况说明。逾期未反馈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
拉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送审稿)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杨梅、王君;联系电话:6829719;传真:6829719;电子邮箱:491012354@qq.com、154022955@qq.com)

责任编辑: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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