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60
职权名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职权编码: 15LSHBJXK-9
子项:
行使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 0891—6828615
职权依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批复文件;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最近一年);工商营业执照或申请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等合法经营资质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初审后的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申请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的、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未说明不受理回收处理资格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党政政纪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

"



备注:
流程图